近日,高明区扫黑除恶办联合高明公安举行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金发放仪式,以现场颁奖、送奖到家等形式,向5名举报群众共计发放举报奖金5000元。
此外,近期省、市还分别对我区2名举报人兑现奖励金共计2万元。
举报认定属实最高奖10万
发放仪式上,区扫黑除恶办相关负责人分别为举报人现场发放奖励金,部分举报人则以送奖到家的形式发放奖励金。区扫黑除恶办副主任姚明表示,该批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主要集中在基层乱象领域,符合奖励办法中“提供举报一般涉恶犯罪的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的条件,因此,各予以发放1000元的奖励。
据悉,按照《佛山市高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规定,根据案件情况以及举报人所提供线索发挥的作用,举报人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奖励。
“其实有无奖励无所谓,关键是要让违法人员受到应有的惩罚。”举报人侯先生(化名)虽已过古稀之年,但谈起村中那些侵吞集体资产、开设赌场的村民时仍表示愤愤不平。今年3月,侯先生来到区扫黑除恶办实名举报存在违法问题的本村部分人员,区扫黑除恶办立即联合有关单位核查,后发现举报属实。目前,被举报的人员均受到法律严惩,被侵占的资产正进一步追讨中。
微信一点可“自助”举报
目前,高明区现已开设举报电话、邮箱、网站、微信、来访等投诉举报方式,方便群众进行举报。其中,区扫黑除恶办依托区社会综合治理指挥平台和“高明综治”微信平台,创新开发网上举报项目,群众可随时通过“高明综治”微信公众号“网格服务”一栏中的“涉黑涉恶举报”项目进行“隐蔽”举报,线索将直接上传至区扫黑除恶办。
重拳治乱成效显,主动挽损过百万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高明区立足基层实际,高站位部署推动,高规格统筹布局,以敢于碰硬的坚定决心,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基层治乱上,高明区首创出台《全面依法治理五类基层乱象的工作方案》及具体办案处理工作指引,全面依法治理村组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资金、承包者恶意拒交集体承包款等基层乱象。截至10月8日,共有48人次主动退地或补缴拖欠集体资金,追回拖欠承包款、滞纳金等各类资金约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