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中学阶段)的决定》,我校14中高机电班徐宇航同学荣获“广东省优秀学生”称号,成为本年度426名获此殊荣的学生之一。
徐宇航同学自2014年9月入读我校以来,一直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努力成为一名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学习上,他刻苦钻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与技能,在校实训技能抽查中荣获“一等奖”,是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干”,是广大学生的学习榜样。生活上,他乐于助人,经常主动帮助学习基础相对薄弱的同学;社团活动上,他多才多艺,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2016年高明区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声乐比赛获一等奖,也是学校的“校园十大歌手”。
获此殊荣,徐宇航同学表示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学习、不懈奋斗。(校团委供稿)
2016年高明区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声乐比赛获一等奖
在校园十大歌手比赛舞台上
在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中扮演法官角色
部分荣誉奖项展示